為進一步推動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四川省近日印發《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進方案》,明確各階段目標,還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
根據《方案》,到2020年底,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污水處理率和資源化利用率明顯提高,生活污水亂排亂放現象明顯減少;到2021年底,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亂排亂放現象得到有效管控;到2022年底,力爭全省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農村人居環境質量明顯提升,走出具有四川特色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詳情如下:
川環發〔2020〕13號
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進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農牧)局(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務)局,科技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
按照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生態環境部等9部門印發的《關于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中農發〔2019〕1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利廳、科學技術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共同編制了《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進方案》,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進方案
中共四川省委農村工作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水利廳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2020年3月26日
附件
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進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九部門印發的《關于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中農發〔2019〕14號)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美麗四川·宜居鄉村”決策部署,進一步推動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尊重習慣,應治盡治、利用為先,梯次推進、效果長遠”的基本思路,以污水減量化、分類就地處理、循環利用為導向,積極探索符合四川特點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統籌規劃,不斷完善管護機制,補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為實現鄉村振興目標奠定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充分考慮各地自然經濟條件和農民生活習慣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治理模式。人口密集區、飲用水源地周邊及岷沱江、嘉陵江流域等重點區域加快推進治理,脫貧攻堅任務重的市縣按照輕重緩急,不搞一刀切。
(二)突出重點,有序推進。綜合考慮地區經濟發展條件、農民接受程度、環境質量要求等合理確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重點,分批次分區域實施,通過試點示范帶動整體提升,扎實有序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項目建設和運營管護,推動第三方治理。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環保意識,引導農民以適當繳費或投工投勞等方式參與設施建設、運行和管理。
(四)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綠色發展理念,結合農田灌溉回用、生態保護修復、環境景觀建設等,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和農業水資源良性循環。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底,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污水處理率和資源化利用率明顯提高,生活污水亂排亂放現象明顯減少。
到2021年底,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亂排亂放現象得到有效管控。
到2022年底,力爭全省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農村人居環境質量明顯提升,走出具有四川特色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四、重點任務
(一)強化規劃引領。全面摸清縣域內農村生活污水產生總量、比例構成、村莊污水排放、水體污染等現狀情況,分析周邊環境特別是水環境生態容量,2020年5月底前,各縣(市、區)要梳理轄區內現有處理設施數量、布局、運行等情況并建立臺賬。根據《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編制指南(試行)》,以縣級行政區為基本單元,科學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或方案,也可納入縣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規劃或方案統籌考慮,充分考慮已有工作基礎和全省鄉鎮行政區域調整改革,順應村莊演變趨勢,擬調整的空心村、擬易地搬遷村等可不列入治理范圍,2020年6月底前,相關規劃或方案經各市(州)審核后,由市(州)報生態環境廳備案。(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項工作均需市(州)人民政府組織,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以下不再列出)
(二)合理選擇技術模式。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處理工藝。對靠近城鎮、有條件的農村地區,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城鎮污水管網;離城鎮較遠、人口密集的農村地區可建設集中處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地形地貌復雜、人口較少的農村地區,采用低能耗或無動力技術分散處理。根據當地自然經濟條件和農民生產生活習慣,按照《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 2626-2019),科學確定處理工藝,積極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技術。人口分散的高寒高海拔地區等根據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杜絕生活污水直排,實現資源化利用。(科技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促進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與農田灌溉、漁業用水、生態保護修復、環境景觀建設等有機銜接,尾水利用要滿足相應水質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小微濕地建設、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設植物隔離帶,對農田溝渠、塘堰等灌排系統進行生態化改造。鼓勵農戶合理利用菜園、果園、花園等實現就地消納無害化處理。(生態環境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設,探索并推廣成熟經驗。優先安排農村居民聚居點(區)建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統籌推進鄉人民政府所在地(鄉集鎮)的污水治理,有序開展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根據村莊格局、地形地貌等合理確定污水管網(溝)布設方案,配套管網須與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和600人以上的聚居點(區)分別于2020年底和2021年底實現農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到2022年底,鄉人民政府所在地(鄉集鎮)實現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省扶貧開發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立健全長效運營機制。探索建立不同類型的運營機制,強化農民主體作用,鼓勵開展第三方運營。加強設施和管網監督檢查,嚴格管護標準,建立管網故障應急機制,保障長效穩定運行。全面排查已建設施,確保2020年7月1日前實現達標排放。(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科研院所、高校、央企、國企等單位技術力量,研發推廣處理技術、工藝和裝備,加強農村生活污水高效低成本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等關鍵技術研發攻關,研究高寒高海拔地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開展農村散戶污水整治技術科技試點示范,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科技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統籌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加強廁污共治,統籌考慮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農戶衛生廁所建設改造,具備條件的地區一體化推進,積極推動廁所糞污還田等資源化利用方式。(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有序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ゴ俟策M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堅持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體凈化,從源頭控制黑臭水體產生。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農村黑臭水體排查。啟動先行先試,優先整治由農村生活污水引起的黑臭水體,逐步消除對農村水環境的負面影響。(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中央部署、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機制。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下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統籌協調和督促各地推進此項工作,日常工作由生態環境廳負責。市(州)人民政府是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抓緊出臺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分解任務??h(市、區)人民政府是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實施主體,要充分認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目標。
(二)強化政策扶持。各地要落實用地、用電、設備折舊、金融等政策,支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和運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簡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立項、用地、規劃、環評、政府采購等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加大投入力度,統籌各項涉農資金,打好政策資金“組合拳”,建立政府扶持、群眾自籌、社會參與的資金統籌機制。
(三)開展績效評價。省級有關部門加強中央、省級專項生態環境資金項目投資評估與績效評價工作,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各市(州)參照《四川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考評激勵辦法(試行)》對所轄縣(市、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及終期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每年底報送年度考評結果。
(四)加強宣傳推廣。各地要采取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宣傳,引導村民提高環保意識,從源頭減少生活污水的產生,動員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全社會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圍。
備注:1.農村生活污水。指農村(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和未達到建制鎮標準的鄉村集鎮)居民生活活動所產生的污水。鄉人民政府所在地(鄉集鎮)的生活污水治理納入《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進方案》統籌實施、同步推進。
2.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參照《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規定(試行)》,指單個行政村60%及以上的農戶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包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資源化利用相結合的有效管控。